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成为制造业强国,就要做汽车强国,一定要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本月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配备驾驶人,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专家认为,该立法将有力推动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迈上新台阶。

在福田保税区,一辆无人自动驾驶汽车正在开展道路测试。车辆启动后,安全员点击屏幕上的按钮进入自动驾驶状态。安装在中控台上的显示器,实时显示着周边路况的三维数字模型和道路状态。

此前,深圳上路的自动驾驶汽车要求主驾驶座必须有安全员。而8月1号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

自动驾驶车辆合法上路之后,普通市民最担心的问题是安全和一旦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判定问题。(做版)依据《条例》,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业内人士认为,《条例》的推出有利于自动驾驶企业的商业化落地。

除此外,《条例》还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的销售条件、行驶条件和运输经营条件。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国内城市的自动驾驶更多的将是单车智能与车路协同结合发展,更需要城市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