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近年来,深圳不断创新社会基层治理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在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企业员工朱承琳正拿着一份需求“榜单”,向社区党委书记表达诉求。原来,朱承琳工作的厂房门口乱停车现象严重,影响进出货车通行;在了解到街道正开展“揭榜共建”活动后,他选择“张榜表需求”。大康社区党委书记方淑敏“揭榜”后,立即着手解决问题。园山街道推行的“揭榜共建”活动,是在各社区均设置民生诉求窗口,辖区居民群众“张榜表需求”,各党组织“揭榜”,并安排专人跟进负责,实现“事事有回响、件件有着落”。

除了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深圳各区还立足科技赋能,深入探索数字化城市治理新模式。光明区通过打通壁垒实施多部门数据共享,畅通各级平台诉求信息流转渠道,建成“一个入口受理、一个平台分拨、多个部门共调”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工作共同体,“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离不开法治保障。深圳坚持依法治理 ,用制度建设撑起社会治理四梁八柱。近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获表决通过,这是国内同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近年来,深圳针对治理亟须、群众急盼的制度需求,先后出台全国首部平安建设条例、个人破产条例等,制定及修订各领域法规30余部,努力让“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